對婚前財產糾紛能否起訴

對婚前財產糾紛能否起訴
婚前財產糾紛能否起訴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對於婚前財產的糾紛是可以起訴的,但是婚前的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可能不會勝訴。同時不能分割的還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