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承擔

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承擔
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
我是銀川的市民,2009年9月30日晚,有一輛檢察院的車從機動車道駛向了人行道後撞在了樹上,我路過時便用手機對事故車輛進行了拍照,後就有一男子對我進行了毆打,後也有一男子加入,最後由派出所處理,進入派出所後又有一名男子進來對我毆打,當時有很多警察在場,我的臉上被縫了8針,在毆打過程中,本人的項鍊丟失眼睛損壞,但當晚大人的一方找了很多的人說情,把三個大人的全都保釋了,,還是在嚴打期間,我就想問一下他們到底違反了什麼,我有沒有違反法規的地方,我是否可以索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