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違約責任(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在當代社會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它並不是一個非常小的事情,房屋的價格通常情況下都是非常貴的,所以再次要有一個協議來進行約定的話,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沒有什麼壞處的,所以約定過程當中一定要非常的清楚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