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速路一般徵地紅線外多寬

修高速路一般徵地紅線外多寬
修高速路一般徵地紅線外多寬
依據我國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的,其建築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於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一般不允許新建構築物,原有的建築物只能保持現狀。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築控制區不一樣,一般最長的是高速公路兩側50米爲控制區,匝道、收費站200米爲控制區。
    【法律依據】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執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
    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爲:
    (一)國道不少於20米;
    (二)省道不少於15米;
    (三)縣道不少於10米;
    (四)鄉道不少於5米。
    屬於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於30米。
    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築控制區範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