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公告怎麼做

身份證丟失公告怎麼做
身份證丟失

身份證不需要掛失,也不需要公告聲明遺失,掛失和公告無任何法律依據;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來證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證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並不代表被冒名者參與了某項社會活動;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權利,仍然由行爲人承擔法律責任,被冒名者無須舉證證明自己清白。 對於違法犯罪,是由司法機關調查取證來證明你有違法犯罪行爲,而且要形成證據鏈,證據還要互相印證;對於民事侵權,誰主張、誰舉證。單靠身份證是無法讓被冒名者承擔責任的;根據居民身份證法,“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當然公告聲明遺失的行爲,可以做,是自願的行爲;你現在的身份證和和丟失的身份證還是都能使用的,無法把丟失的註銷掉。兩者的區別是印在身份證表面的“簽發日期;補辦身份證行爲本身就是掛失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