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失火民事賠償

森林失火民事賠償
森林失火罪處罰

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爲造成了嚴重後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爲人裁量刑罰。也就是說,失火行爲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但是,在失火行爲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前提下,綜合考察分析犯罪行爲人主客觀方面的情況,如果情節較輕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一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適用於“情節較輕的”這種情況,如果綜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觀方面的情節,不屬於情節較輕的,則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至於何爲情節較輕,不能只看一個方面的情況,而應該綜合分析主客觀諸方面的情況,然後進行整體認定。這些情況主要包括:


(1)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如是否屬於已滿16週歲末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否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等;


(2)行爲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如行爲人的一貫表現,犯罪後的態度等;


(3)犯罪客觀方面的情況,如犯罪造成的具體損害情況,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侵犯的對象等。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此時也已經清楚森林火災立案標準其實對應的就應該是失火罪的立案標準,但如果此時認定是有人故意放火燒山的話,情節就很惡劣了,這樣的情況下也不會再按照失火罪來定罪處罰,往往會被認定爲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