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益減少

股東權益減少
股東權益
1、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時,就可構抽逃出資罪,行爲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2、抽逃出資股東的行爲是對其他股東的違約,須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應當補交相應的出資及法定利息。 3、爲抽逃出資提供幫助或者對此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股東、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抽逃出資股東在履行了補交出資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其依法應當享有的權利也不應被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