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拉幾個人算超載

小車拉幾個人算超載
幾個人起訴算非法集資

一般非法集資有二十人以上起訴的纔會立案,但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非法集資的立案標準: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發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擅自發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資者購買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非法集資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同時滿足4個條件,會被定性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第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第二,透過媒體、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第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 方式還本付息或給付回報;


第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而對於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的最大區別則在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