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管轄法院

專利權管轄法院
請問一下,專利權由哪個法院管轄?
相應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爲第二審法院。 (二)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作爲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爲第二審法院; (三)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爲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爲第二審法院; (四)因侵犯專利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截至2004年底,全國有專利糾紛案件管轄權的法院共有48家,包括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法院27家,4個直轄市的中級人民法院7家(北京、上海、天津各有2個,重慶4箇中級法院只有1個有專利案件管轄權),深圳、珠海、汕頭、廈門4個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法院,還有最進階人民法院指定的一些中級法院,如青島、大連、溫州、佛山、煙臺、葫蘆島、濰坊、蘇州、寧波、景德鎮等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