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結束時間糾紛

勞動關係結束時間糾紛
結束時間
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一般應當在 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結案,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所以說,你的案子的最後執行終結至少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