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出租糾紛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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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約定的按約定;
2、沒有約定的,協議優先;
3、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
4、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5、當事人有簽訂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行爲人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訴訟或仲裁。
6、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