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省內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手續

請教一下省內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手續
請教一下省內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手續
1、省內社保轉移基本原則
(1)權利義務對應原則。參保人在各參保地按規定參保繳費,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本人繳費情況按規定計發。
(2)責任共擔原則。各參保地要負責保管好參保人的參保繳費資訊,分段計算應承擔的養老待遇支付責任。
2、省內社保轉移適用對象
(1)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適用本辦法。
(2)參保人跨省(區、市)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係並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4、省內社保轉移帳戶轉移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視同繳費帳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5、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與發放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覈手續併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6、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在省內不同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水平,分段計算,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準執行。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後參保地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