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與公證書的期限

受贈與公證書的期限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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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書有期限的嗎?

公證書只是一種證明文書,“證明”其本身是沒有期限的。但其公證的內容可能有期限。內容具體有沒有期限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公證的內容如果債權債務關係,訴訟時效是兩年,超過將不受保護。再比如,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公證,永遠有效。等等等等,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