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出來前會通知家屬麼

假釋出來前會通知家屬麼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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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會通知家屬嗎

假釋鑑於不需要提前通知家屬。
服刑的罪犯是具有民事行爲能力人,根據《監獄法》第三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2〕21號)第四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假釋裁定後,應當在七日內送達提請減刑、假釋的執行機關、同級人民檢察院以及罪犯本人。監獄收到裁定後,應當按期假釋併發給假釋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