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房產過戶手續

法院判決後房產過戶手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房產過戶怎麼辦手續




    辦理離婚析產,需要帶齊以下資料:



    1、離婚判決書(需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如初級人民法院判決的需提供民事調解書或生效書)或離婚協議書(需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沒有公證的需夫妻雙方親自到現場辦理析產登記)或離婚證(背後需註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需帶備);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在婚姻法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後,夫妻個各項權益都會受到婚姻法的保護,其中就規定了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那麼在處置和使用共同財產時也是需要徵求配偶的意見,如果雙方出現了感情問題辦理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