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產糾紛管轄法院

分家析產糾紛管轄法院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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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產糾紛怎樣處理

分家析產糾紛要是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時,一般應提交如下證據:
(1)戶口本、身份證、證或公安機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2)當事人爲無行爲能力、限制行爲能力或精神病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