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女孩撫養費

兩歲女孩撫養費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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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跟撫養權怎麼劃分 孩子兩歲半 女孩

你好,關於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在法庭訴訟過程中,通常需要先由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一致,法院通常會尊重雙方的意見。如果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根據以下情況判決:1、夫妻雙方付經濟能力,收入水平。2、照顧孩子的時間。3、鑑於目前我國家庭特殊情況,也會考慮夫妻雙方的父母能否照顧孩子,照顧孩子的經濟能力、身體狀況。4、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孩子一直由誰照顧,訴訟時由誰照顧,根據不改變孩子原有的撫養條件、環境的原則,通常判決給誰的可能性較大。

關於撫養費:一、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三、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支付方式: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五、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六、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2、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七,增加撫養費: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八、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如需要其他幫助 可來電或當面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