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能不能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

離婚後能不能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
離婚後能不能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
1、離婚後能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若父母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雙方可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是出自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經過雙方簽字確認,註明簽訂日期後,就可以透過協議變更撫養權。或者一方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對撫養權進行變更,只要當事人有證據表明孩子不適宜與對方生活在一起的,法院依法判決變更撫養權。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