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離婚房產拍賣能賣掉是否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