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沒過戶簽訂協議能夠嗎

車子沒過戶簽訂協議能夠嗎
車子沒過戶簽訂協議能夠嗎
能但存在法律風險。
車子賣掉了不過戶,簽訂相關協議約定責任歸屬,這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隻簽訂協議不過戶對雙方來說仍然存在法律風險。因爲車子不過戶,並未履行完物權的公示效果,後期容易發生糾紛,對雙方都不利。
對原車主來說:
車輛是交通工具,其安全性和流動性特點,決定了車輛往往會發生一些問題,比如違章或者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交警第一時間找的還是原車主。雖然原車主可以透過舉證(拿出簽訂的協議)規避法律責任,但是風險還是有的。因爲通常來說,當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的賠償順序是保險,駕駛人,車主。
新車主來說:
買車後自己一直在使用,雖然從合同上看是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但是車輛的物權公示未履行完。
這樣就會導致賣主完全可以重新再賣給別人,假如又去車管所過了戶,那麼後買者就可以完全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對買主來說,隨時面臨退回車輛的可能。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