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

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
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
1、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如果有錄音的話能夠證明這是事實也是有用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十五條 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爲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
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爲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製作者製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於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爲電子數據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