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17歲少年怎麼判有沒有法律規定

城管打死17歲少年怎麼判有沒有法律規定
城管打死17歲少年怎麼判有沒有法律規定
城管打死17歲少年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殺人罪,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