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訊逼供應該構成什麼罪

警察刑訊逼供應該構成什麼罪
警察刑訊逼供應該構成什麼罪
警察刑訊逼供涉嫌刑訊逼供罪。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爲。
一、刑訊逼供罪的認定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並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二、刑訊逼供罪量刑標準:
1、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