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逃逸又回來了怎麼處理

車禍逃逸又回來了怎麼處理
車禍逃逸又回來了怎麼處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回來了也算逃逸,因爲你走了以後,就破壞了事故現場,交警將無法確定誰的責任。那麼你就要負全部責任,但是鑑於你回來了,交警就不會追究你逃跑的責任了,只要把事故造成的損失全部賠償就完事了。
要是有人員傷亡你沒有及時救治,導致傷亡嚴重的,就要負刑事責任了。看事故的大小了,只要沒有人員傷亡,就沒什麼大問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