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怎麼積分

居住證怎麼積分
居住證積分怎麼申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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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提出,單位經辦人網上預約申報後,在預定日期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視窗辦理。

注1:用人單位提交本單位積分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爲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注2: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市人力社保局部分)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即時將有關材料分送至積分審覈的各相關部門服務視窗。因特殊情況不能即時送審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