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明細清單包括哪些

離婚財產明細清單包括哪些
離婚財產明細清單包括哪些
1、財產清單主要是就離婚雙方當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財產所列的清單,包括家用電器、傢俱、私家車、私有房產、珠寶首飾及其它財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時,法院會給當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財產清單表,包括財產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項內容。當事人可以就上述項目作好準備,列明清單,提交給法院或到法院後填寫空白格式清單。
2、 製作財產清單應儘可能作到詳細具體,表明財產的特徵。例電冰箱一臺,價值4800元;索尼牌29 寸彩色電視機一臺,價值6000元;共同財產中有汽車的,除規定項目外,還應準備汽車行駛證及複印件供法庭審查備案;涉房離婚案件還應提交房產證複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