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完後能再去看病嗎

工傷鑑定完後能再去看病嗎
工傷鑑定後再看病能報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21〕256號)第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經治療工傷協議醫療機構書面建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以及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安裝使用輔助器械的費用,對於你的工傷鑑定後再看病能報銷嗎這個問題,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止治療休養期間,由用人單位按停工治療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