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車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8、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這就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