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在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過程中,可以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而刑事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爲被害人還是作爲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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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屬於自訴案件
提供公司相關資料—準備辦理ICP許可證申請材料—提交通管局審覈—材料透過取得ICP證申請受理通知書—憑受理通知書領取資質證件。
並交遞以下材料:
1、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3、公司股東證件;
4、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5、驗資報告或審計報告原件;
6、域名證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