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拘留是怎樣處理

酒駕拘留是怎樣處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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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拘留處理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處拘役並處罰金。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得知醉酒駕駛拘留多少天,對於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時間一般應爲十四日,如果在此期間被取保候審的,則可以暫時被釋放;如果沒有取保候審的,在拘留後還要被逮捕和判刑,直到服刑期滿後纔會被釋放。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爲酒駕拘留處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