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不當得利

夫妻共同財產不當得利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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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不當得利應如何處理

1、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拒不歸還的,如果數額較大(2萬元以上),構成侵佔罪。財產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3、《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