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罪怎麼判

傳染病防治罪怎麼判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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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判

對於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判,可以看一下其中的法律規定: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疾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爲。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是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需要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違反傳染病法規而實施的行爲,可能發生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採取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狀態。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怎麼處罰的客體爲國家關於對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疾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