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協議

掛靠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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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掛靠協議怎麼寫

建築工程掛靠協議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掛靠方):
法定代表人:
爲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公司下進行建築工程的經營,乙方掛靠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二、掛靠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建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三、掛靠期間乙方實行大包乾施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採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法律依據:《建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