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教堂結婚後來離婚的嗎

有在教堂結婚後來離婚的嗎
在教堂結婚之後是否還要辦理登記

基督教徒出於對宗教的信仰,依宗教儀式在教堂舉行婚禮,是個人的合法選擇,他人是不能干涉的,但是,在教堂舉行婚禮的婚姻關係當事人,也必須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親自登記後,婚姻關係才合法成立,受法律保護,這是因爲“舉行婚禮和進行結婚登記”是兩種不同的行爲。


1、結婚登記,是依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書。取得結婚證 書,即確立夫妻關係。”該條明確了結婚登記,是取得結婚證書的唯一途徑,而結婚證書,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合法憑證,這種法律活動所產生的民事後果,與舉行結婚儀式是完全不同的。


2、結婚儀式,男女雙方只有在領取結婚證後,才能舉行結婚儀式,未取得結婚證的婚姻關係當事人舉行結婚儀式,不能確定其夫妻關係。結婚儀式,是婚姻關係當事人確立了婚關係後的一種外在表現形式,是夫妻雙方確定結婚紀念的日期的一種形,它公開宣佈經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的合法婚姻關係的一種形式,是不能替代婚姻登記的。


明確了“結婚登記和結婚儀式”二者的關係,不難看出,基督教徒也必須在婚姻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後,在教堂舉行的結婚登記才具有合法婚姻關係,否則均屬違法婚姻或無效婚姻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