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繼續犯

遺棄罪繼續犯
遺棄罪是繼續犯嗎

繼續犯,又稱持續犯,是指犯罪行爲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從行爲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來的時候開始,一直到恢復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時候爲止,這一非法拘禁的行爲處於持續不斷的狀態。 繼續犯的特點是不法行爲和不法狀態同時繼續,而不僅僅是犯罪行爲所造成的不法狀態的繼續。不法行爲繼續則不法狀態必然繼續,但某些犯罪,當不法行爲終了以後,不法狀態仍然可能繼續。例如盜竊罪,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贓物這一狀態也可能維持相當長的時間,直到贓物起獲爲止,這就是單純的不法狀態的繼續,這在刑法理論上稱爲狀態犯,它不是不法行爲的繼續,因此不是繼續犯。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本罪是情節犯,行爲人遺棄的行爲只要達到了情節惡劣就構成本罪的既遂。遺棄罪不屬於繼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