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內結婚戶口遷移

本縣內結婚戶口遷移
本縣內農村戶口遷移手續有哪些?
很高興爲您回答有關於本縣內農村戶口遷移手續有哪些的問題,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戶口遷移分四種情況:市內遷入;市內遷出;市外遷入;市外遷出。 本縣遷移只涉及到市內遷入和遷出。 手續如下: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