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成爲擔保人

莫名其妙成爲擔保人
哪些人可以成爲擔保人

1、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爲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覈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覈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綜上所述,不少人到銀行辦理貸款的時候,會被要求提供擔保,作爲擔保人要和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確保履行自己的義務。擔保人的責任主要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可以向擔保人追償債務。存在多個擔保人的,按照責任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