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最高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