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法庭調查調查什麼

離婚糾紛法庭調查調查什麼
離婚糾紛法庭調查調查什麼
離婚訴訟中,法庭調查程序是開庭審理環節中最爲重要的程序之一。原被告應在法庭調查程序中出示與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調查並由對方進行質證。法庭調查一般按如下程序進行:
1、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然後被告發表答辯意見,即是否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理由。
2、原告出示證據,被告就原告證據發表質證意見;然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就被告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3、原被告證據交換之後,會就案件事實向原被告進行發問,在離婚案件中,法官一般會先詢問原被告的戀愛情況及結婚登記時間、有無生育子女以及子女的出生情況等;接着會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來進行事實調查,比如原告起訴離婚的理由、被告不同意離婚的理由、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及出資情況、債權債務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