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的證言的效力有什麼

證人的證言的效力有什麼
證人的證言的效力有什麼
證人只要不對案件存在利害關係,對案件進行客觀的陳述,並且對方在法庭上沒有證據證明證言是假的,則證言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對方有證據證明證言存在問題或證人與案件存在利害關係,則證人證言不具備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