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的日期

欠條的日期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還款日期的借條

如果你父親沒有借款.那麼就說這個借條是假的了.我們可以針對借條的效力發表意見,否定借條的效力.首先, 我們可以對借條的形式要件,即別人書寫借條,你父親簽名,但並沒有就別人書寫事項按手印等來對抗.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申請鑑定,如果你父親簽名和其他字跡不是同時間寫,那麼可以說明是僞造的等等.還有很多方法來想.先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