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寫遺囑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是什麼

律師代寫遺囑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是什麼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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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代寫遺囑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是什麼
遺囑見證是律師的常規業務之一,其作用在於對當事人訂立遺囑的真實性以法律職業者的身份給予證明;對當事人訂立遺囑從法律知識層面給予指導,提供諮詢性意見;代爲保管遺囑副本、訂立遺囑時的音視頻資料等,方便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必要時覈對。以下由淮南程韋偉律師就其辦理的遺囑見證業務具體予以介紹。
律師遺囑見證的方式:
1、當事人到律師事務所辦理;
2、律師上門辦理。(包括到立遺囑人就醫的醫院辦理)
律師遺囑見證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
2、律師審查相關財產證明材料、當事人身份資料等;
3、指導當事人書寫遺囑;(當事人不能或不願自行書寫的,律師可以代書遺囑)
4、出具律師見證書或者在遺囑上見證人處簽名;
5、建立遺囑見證檔案。
爲客觀記錄當事人訂立遺囑的過程,律師會採取拍照、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爲審查遺囑的真實合法性,律師會複製相關證據。律師會爲每一份見證遺囑建立檔案,由律師事務所長期儲存。辦理遺囑見證需律師兩名以上同時在場。
申請律師見證遺囑,當事人和近親屬應準備如下資料:
1、立遺囑人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
2、擬立遺囑處分的財產證明材料(如房產證、車輛所有證等);
3、特殊身體健康狀況的人應提交醫師出具的精神正常、判斷力正常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