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空表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空表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覈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覈申請的,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複覈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爲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交通警察部門出具的法定材料,也是案件的一種,理應留有卷宗,按照相關規定應在一定的時間內報告。其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是留有一份在卷宗中。因此,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補嗎的疑問應該解決了。如果在保管期限內,可以提請公安交通警察部門複印事故責任認定書並加蓋公章,或由其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