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下對於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區別是什麼

諮詢下對於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區別是什麼
諮詢下對於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區別是什麼
這兩種犯罪有以下幾點明顯的區別:
1、侵犯的客體和對象不同。挪用資金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的使用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的所有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既包貨幣形態的資金和有價證券等,也包括實物形態的公司財產,如物資、設備等。
2、在客觀表現不同。挪用資金罪表現爲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爲。職務侵佔罪表現爲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