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如何理解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如何理解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1、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是保健食品實施註冊或者備案管理的重要依據。
2、《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20〕51號)發佈了三個名單:“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其中“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包括丁香、八角茴香、山藥、山楂、木瓜、甘草、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圓)、決明子、百合等。“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包括人蔘、人蔘葉、人蔘果、三七、生何首烏、當歸、紅花、紅景天、西洋參等。兩個名單皆爲單一物質名單。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將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從單一物質的名單擴充爲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和對應的功效的完整目錄,以保障產品的安全和保健功能。
3、目錄中的“原料”不再是單一物質,而是產生某一功效的單一物質或者是多種物質的組合、配伍。用量是指保證保健食品安全性和具備相應保健功能應當達到的最低和最高限量。功效是指保健食品原料在一定用量下的功效,原料或者用量的改變都有可能導致功效的改變。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原料、用量、功效是一一對應的關係。原料目錄的制定,有助於規範保健食品產品管理,爲實施註冊與備案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奠定良好基礎。雖然部分普通食品原料納入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不僅規定了原料名稱,還規定了原料的用量和對應的功效,因此,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及用量和對應的功效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產,不能用於其他食品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