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變更法人

社團變更法人
社團法人可以投資嗎

社會團體法人可以作爲投資人,但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這實際是不矛盾的。“營利性”的判斷標準不是不能賺錢,而是賺了錢不能用於社團成員分紅,只能用於社團的發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第29條規定:社會團體的資產來源必須合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者挪用社會團體的資產。社會團體的經費,以及開展章程規定的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社會團體接受捐贈、資助,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必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會團體應當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並應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社會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