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該怎麼處罰

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該怎麼處罰
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該怎麼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
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僞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僞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心目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僞造的,不屬於僞造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人民、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僞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刑事訴訟法》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 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 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 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爲參加訴訟的人 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爲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