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另行通知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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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叔想要申請行政複議,請問行政複議的內容是什麼?
 根據《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行政複議的內容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具體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被申請人的名稱;  

(3)申請行政複議的要求。即申請人透過申請行政複議所要達到的目的,具體指要求複議機關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爲或者確認該行政行爲違法,要求被申請人履行職責或者給予行政賠償等。  

(4)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即申請人提出行政複議和複議請求應具備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這應當是複議申請的核心內容。但實踐中並不嚴格要求申請人準確無誤地說明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只需舉證證明具體行政行爲客觀存在以及其因此受到的侵害即可。  

(5)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日期。此項事實有助於複議機關審查申請人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並進而作出是否受理其複議申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