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新安縣醉駕判訣

洛陽新安縣醉駕判訣
洛陽新安縣醉駕判訣的規定是什麼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適用緩刑法官需要根據犯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來綜合判斷。洛陽新安縣醉駕判訣具體來說,判斷標準包括犯罪人的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