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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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陰陽合同”,“陰陽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什麼是陰陽合同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爲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二、陰陽合同的效力如何對於陰陽合同的效力,目前爲止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陰陽合同效力的判斷主要有以下幾點:1、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2、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爲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3、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爲,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僞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僞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4、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籤現售合同後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5、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爲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7、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8、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爲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爲,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如果您貪小便宜,想透過簽訂陰陽合同逃避應該繳納的稅費,一旦被查到,不但會受到金錢的處罰,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所以,如果您要購買二手房一定要謹防上當,尤其在與中介簽訂合同時,最好能請在一旁協助,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